【解釋函】關於都市更新案件因COVID-19疫情提升為三級警戒辦理審議會審議、公聽會及聽證實務執行疑義
2021-08-18

關於都市更新案件因COVID-19疫情提升為三級警戒辦理審議會審議、公聽會及聽證實務執行疑義

●日期:民國110年8月18日
●文號:內授營更字第1100813249號

來源:https://uract.cpami.gov.tw/explain/detail/516